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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 言
    教育工作者坚信并维护每一个人的价值与尊严,认同追求真理、力争卓越、培养学生精神的极端重要性。要达到这些目标,根本在于保护学习与教学的自由,确保所有人的平等受教育机会。教育工作者承担着遵守最高道德准则的责任。
    教育工作者认识到内在于教学过程中的责任之重大。渴望获得同事、学生、家长以及社会成员的尊重与信任,是教育工作者保持最高水准的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。《教育职业道德规范》既是所有教育工作者的理想,也为其行为提供了评判的标准。

    原则一
    对学生的责任
    教育工作者努力帮助每一个学生实现其潜能,使之成为一名有价值、有能力的社会成员。因此,教育工作者致力于激发学生的探究精神、求知与理解欲望,以及成熟的价值目标的形成。
    为了履行对学生的职责,教育工作者:
    ·在学生的求学过程中不应无理限制学生的独立行动。
    ·不应该无理阻止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。
    ·不应故意隐瞒或歪曲有关学生进步的主题内容。
    ·当学生的学习、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,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。
    ·不应故意使学生处于尴尬或受贬低的处境中。
    ·不应基于种族、肤色、宗派、性别、原国籍、婚姻状况、政治或宗教信仰、家庭状况、社会或文化背景、性倾向不公正地——
    a.不让学生参加某活动
    b.剥夺学生获得某项好处
    c.让学生获得优待
    ·不应利用与学生的职业关系谋取私人利益。
    ·不应透露在职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学生的信息,除非完全用于职业目的,或法律要求。

    原则二
    对本职业的责任
    公众赋予教育职业以信任与责任,对其职业服务提出了至高要求。
    教育职业服务的质量对国家及其公民有着直接的影响,在此信念下,教育工作者应该不遗余力地提高职业水准,努力营造一个鼓励运用专业判断能力的氛围,创造条件吸引值得信赖的人从教,帮助避免不合格人员从事教育。
    ·为了履行对职业的职责,教育工作者——
    ·不应在求职的申请资料中故意作出错误陈述,或未能透露有关其能力与资格的事实材料。
    ·不应瞒报或歪曲自己的职业资格。
    ·不应帮助在道德、教育背景以及其他有关特征方面不够格的人进入教育职业。
    ·不应有意对某职业岗位申请者的资格作出错误陈述。
    ·不应帮助一个非教育工作者实施未经授权的教学实践。
    ·不应透露在职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同事的信息,除非完全用于职业目的,或法律要求。
    ·不应故意对同事作出不实或恶意的陈述。
    ·不应接受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职业决定或行为的酬金、礼品或好处。
    (本职业道德规范于1975年由该组织代表大会通过。资料来源: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官方网站)



新西兰注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
    新西兰的注册执业教师必须在促进学生的学习过程中,充分照顾到学生的能力、文化背景、性别、年龄和发展阶段,努力为学生提供最高水平的专业服务。
    这项复杂的专业工作是教师在与同行、学生及其家长(监护人)和家人,以及更广泛的社会成员的合作中完成的。
    教师的专业互动必须依据以下4条基本原则:
    自主性:尊重并保护他人的权利
    公正性:分享权力,防止权力被滥用
    求善:善对他人,把对他人的伤害降到最低
    求真:诚实对待他人和自己
    一、对学生的责任
    注册教师最主要的专业职责是为学生负责。教师要培养所有学生的思考能力和独立行为能力,并努力鼓励学生对社会的基本价值观有明智的理解和认同。
    教师应该努力做到:
    a)以最有利于学生为前提,建立并保持专业的师生关系
    b)让自己的专业实践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:不断的专业学习,有关课程内容和教学法的最佳获知,对所教学生的尽可能了解
    c)向学生呈现教学内容时,做到来源可靠,观点平衡
    d)鼓励学生对重大社会问题进行批判思考
    e)服务于不同学生的不同学习需要
    f)促进学生在身体、情感、社交、智力、精神等方面的发展
    g)对在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学生的信息要依法保密
    二、对学生家长/监护人及家人的责任
    教师应该认识到, 他们与学生的家长/监护人及家人是合作关系,应鼓励他们积极地参与孩子的教育中。教师应该认识到,他们拥有就孩子的福利和进步情况向教师进行咨询的权利,尊重法律许可下的家长权力,尽管教师的专业决定必须总是以什么对学生最有利为依据。
    a)让他们参与有关孩子的照看与教育的决策
    b)与他们建立开诚布公、相互尊重的关系
    c)尊重他们的隐私权
    d)尊重他们获得有关孩子信息的权利,除非出现对孩子不利的情况
    三、对社会的责任
    公众赋予了教师信任和责任,同时,在最广泛的意义上,也期望能够与教师一起为学生的人生做好准备。
    为了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责任,教师应该努力做到:
    a)积极支持有关促进人人机会平等的政策和计划
    b)平等合作,把学校建设成为典范
    c)传授广为社会接受的积极的价值观,并以身作则,鼓励学生学以致用,并批判地理解它们的重大意义
    四、对本职业的责任
    鉴于教学职业的服务质量对国家及其国民有着重大的影响, 教师应该尽其所能地维持、提高职业标准,努力营造一个鼓励运用专业判断的氛围,并为吸引值得信任的人从教创造条件。
    为了履行自己对教学职业的职责,教师应该努力做到:
    a)通过负责任的、合乎操守的实践促进教学职业的利益
    b)将自己视为学习者,不断致力于专业发展
    c)在做关于资格与能力的陈述时说实话
    d)为合理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贡献力量
    e)为营造一个开放、善于反思的职业文化贡献力量
    f)尊重同事和助手,与他们平等合作,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习
    g)为新教师的入职提供帮助
    h)尊重同事的隐私权,除非法律要求或有足够说服力,不得泄露同事隐私
    i)如有同事的行为严重违背本规范,须举报

    (资料来源:新西兰教师委员会官方网站)



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师职业道德标准
(2006年修订版)

导言
   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是教师职业实践的一个理想图景。教师职业的核心是对学生及其学习的高度负责。
    安大略省注册教师,在其高度信任的职责中,在与学生、家长、监护人、同事、教育合作者、其他专业人员、环境和公众的关系中,表现出责任感。
   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目的是:
    ·激励教师维护和提升教师职业的荣耀与尊严
    ·识别教师职业中的道德责任和义务
    ·指导教师职业中的道德决定和行为
    ·提升公众对教师职业的信任和信心

   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如下:
    关爱(Care)
    关爱的道德标准包括为提升学生潜能所表现出的同情、包容、兴趣与洞察力。教师通过积极影响、专业判断和实践中的同理心,表达他们对学生福利和学习的高度责任。
    尊重(Respect)
    尊重的道德标准的核心是信任和公正。教师尊重人的尊严、情感健康和认知发展。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,教师以身作则,对精神与文化价值观、社会公正、隐私权、自由、和环境表示尊重。
    信任(Trust)
    信任的道德标准包括公正、开放和诚实。教师与学生、同事、家长、监护人和公众的关系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。
    正直(Integrity)
    正直的道德标准包括诚实、可靠和道德行为。不断的反思有助于帮助教师在履行其职业义务和责任时做到正直。
    (资料来源:安大略省教师协会官方网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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